《114學年度碩士班甄試》 碩士班別 | 外國語文學系碩士班 | 報考資格 | 凡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各公私立大學校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境外大學校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或學士班應屆畢業生;或具有入學大學碩士班同等學力。 | 本系所不招收入學大學碩士班同等學力第七條「專業領域表現具卓越成就者」。 | | 甄試組別 /名額 | | 甄試 項目 | 一、 | 審查(佔 60%) 請將下列資料依序上傳: 1、大學歷年成績單(需含學業成績總名次證明;同等學力者以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代替) 2、一份英文寫作成品(以英文書寫之研究報告尤佳,主題不限) 3、一份英文讀書計畫(兩頁以內) 4、其它有利審查資料(如英文檢定成績證明、英文推薦信等,如有英文推薦信,請列印報名專用信封袋面以紙本寄繳)
二、 | 面試(佔 40%)
| | | 總成績 計算方式 | ◎ | 審查成績*60%+面試成績*40%。 | (各單項成績滿分均為100分) | | | ◎ | 總成績達70分者,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面試】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
| 甄試 日期 | 113年11月01日(星期五) | 甄試 費用 | 13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