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註 | 一、【電波領域聯合招生】說明:
(一)由本系碩士班戊組與通訊工程研究所碩士班乙組聯合招生,請於報名系統取得1組電波領域聯合招生網路報名專用碼。
(二)正取生依總成績高低次序,優先分發至本系戊組(同時為通訊所乙組備取生),後分發至通訊所乙組(同時為本系戊組備取生)。若有缺額,依序通知備取生遞補(仍在等候遞補之通訊所乙組備取資格仍然有效)。
(三)初審成績特優者,依成績高低次序逕行錄取,優先分發至本系戊組(至多錄取該組招生名額二分之一名,同時為通訊所乙組備取生),後分發至通訊所乙組(至多錄取該組招生名額二分之一名,同時為本系戊組備取生)。
二、【IC設計領域聯合招生】說明:
(一)由本系碩士班己組與積體電路設計研究所(以下簡稱IC設計所)聯合招生,請於報名系統取得1組IC設計領域聯合招生網路報名專用碼。
(二)正取生依總成績高低次序,優先分發至IC設計所(同時為電機系己組備取生),後分發至電機系己組(同時為IC設計所備取生)。若有缺額,依序通知備取生遞補(仍在等候遞補之電機系己組備取資格仍然有效)。
(三)初審成績特優者,依成績高低次序逕行錄取,優先分發至IC設計所(至多錄取該所招生名額二分之一名,同時為電機系己組備取生),後分發至電機系己組(至多錄取該組招生名額二分之一名,同時為IC設計所備取生)。
三、申請甄試者,報名時必須註明甄試組別,選定組別後,不得換組。
四、通過初審參加複試及初審成績特優逕行錄取名單請於規定日期至教務處網頁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