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碩士班甄試》 碩士班別 | 光電工程學系碩士班 | 報考資格 | 凡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各公私立大學校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境外大學校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或學士班應屆畢業生;或具有入學大學碩士班同等學力。 | 本系所不招收入學大學碩士班同等學力第七條「專業領域表現具卓越成就者」。 | | 甄試組別 /名額 | | 甄試 項目 | 一、 | 初審(佔 50%) 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存成PDF檔上傳: 1、大學歷年成績單(需含學業成績總名次證明;同等學力者以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代替) 2、讀書計畫及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不含封面至多6頁)
3、線上推薦信2封
※一般生 | | 【除初審特優逕行錄取者外,依初審成績順序至多通知甄試名額4倍之考生參加複試】 |
二、 | 複試 1.面試(佔 50%)
| | | 總成績 計算方式 | ◎ | 初審成績特優者:依初審成績逕行錄取。
◎ | 其他考生總成績:初審成績*50%+複試成績*50%。 | (各單項成績滿分均為100分) | | | | ◎ | 初審成績特優者,逕行錄取,名額上限為甄試名額二分之一(含) | ◎ | 參加面試考生: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複試成績】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
| 甄試 日期 | 113年11月07日(星期四) | 甄試 費用 | 13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