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試組別 /名額 | |
甄試 項目 | 一、 | 初審(佔 50%) 請將下列資料依序上傳: 1、初審基本資料表(請依本所附件格式填寫後印出親簽,再掃描成PDF檔上傳) 2、自傳乙份 3、研究所讀書與研究計畫(含職涯規劃)乙份 4、大學歷年成績單(需含學業成績總名次證明;同等學力者以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代替) 5、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初審基本資料表內所列已發表或參與撰寫之學術研究報告、海洋事務相關議題研究報告、語文檢定證明、校內或社會服務參與證明及特殊成就證明等) 6、線上推薦信2封
※一般生 | | 【除初審特優逕行錄取者外,依初審成績順序至多通知甄試名額2倍之考生參加複試】 |
二、 | 複試 1.面試(佔 50%) 請出示初審基本資料表內上傳之證明文件正本;面試過程將進行英文能力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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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成績 計算方式 | ◎ | 初審成績特優者:依初審成績逕行錄取。
◎ | 其他考生總成績:初審成績*50%+複試成績*50%。 | (各單項成績滿分均為100分) | | | |
◎ | 初審成績特優者,逕行錄取,名額上限為甄試名額二分之一(含)。 | ◎ | 參加面試考生: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複試成績】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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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 日期 | 113年11月10日(星期日) |
甄試 費用 | 13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