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碩士班甄試》
碩士班別 海洋環境及工程學系碩士班
報考資格
凡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各公私立大學校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境外大學校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或學士班應屆畢業生;或具有入學大學碩士班同等學力。
本系所不招收入學大學碩士班同等學力第七條「專業領域表現具卓越成就者」。
報考乙組在職生:除須具一般研究生報考資格外,尚須在同一公私立機構服務二年以上,現仍在職並取得在職服務機構報考證明書(服兵役期間不列入服務年資計算):前述「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二年以上」,係自取得一般研究生報考資格後起算,計算至入學年度註冊月最後一日止。

甄試組別
/名額
甲組(海工及離岸風電領域聯合招生) 一般生 16 名 
甄試
項目
一、審查(佔 50%)
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存成PDF檔上傳:
1、初審基本資料表(請依本系附件格式填寫後,再與相關證明文件掃描成PDF檔上傳)
2、線上推薦信2封
二、面試(佔 50%)
總成績
計算方式
審查成績*50%+面試成績*50%。
(各單項成績滿分均為100分)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面試】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甄試
日期
113年11月01日(星期五)
甄試
費用
1300元

系所專用附件:初審基本資料表
附註 一、【海工及離岸風電領域聯合招生】說明:
(一)由本系碩士班「甲組」與本系「離岸風電海事工程碩士班」聯合招生,請於報名系統取得1組海工及離岸風電領域聯合招生網路報名專用碼。
(二)考生需於報名登錄時勾選志願,分別取得本系碩士班「甲組」與本系「離岸風電海事工程碩士班」之排序資格,志願至少勾選一班(組),亦可同時勾選。為安排面試時間,報名補登錄截止後即不接受任何理由修改,請審慎勾選。
(三)只勾選一項志願考生:正取生依該班(組)總成績高低順序錄取,若有缺額,依序通知備取生遞補。
(四)同時勾選兩項志願考生:正取生同時排名於兩者,依總成績高低順序錄取;同時錄取者需於規定時間內擇一報到,若有缺額,依序通知備取生遞補。
二、本系錄取生入學後再依指導教授專業領域分組:海洋及海岸工程組、海洋環境保育組及海洋環境規劃管理及資訊組。 
系所聯絡
資訊
※電話:(07)5252000轉5060
※Email:lily1027@mail.nsysu.edu.tw
※網址:https://maev.nsys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