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資格 | ◎ | 凡具國內外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高級職業學校以上畢業(含應屆),或符合教育部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二條規定之資格者。 | ◎ | 應符合下列選才篩選條件之一,且可檢具證明文件者:
(1)國際或全國科展作品(數學類或生活與應用科學類,作品與財務金融相關)成績優異者。
(2)完成奧林匹亞數學、資訊相關競賽之國家培訓,並持有證明者。
(3)各縣市政府(或教育局處、各級機關學校或金融機構、研訓單位)主辦之財務、金融、投資、數學及軟、硬體能力相關競賽,範圍涵蓋一個縣市或以上,成績優異者。
(4)參加各級單位舉辦之數學及軟、硬體相關競賽獲獎,並持有證明者。
(5)「臺灣國際計算機程式競賽暨檢定學會」所主辦之「大學程式能力檢定」當次考試名列前20%。
(6)數理資優班、科學班成績優異者,且高中四學期之「數學科」、「英文科」單科成績各皆達就讀高中各類組之全部學生總排名前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