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 項目 | 審查【佔50%】
| 請將下列資料依序上傳: 1、審查基本資料表(請依本所附表格式)。 2、大學部及碩士班歷年成績單(應屆畢業生可免上傳最後一學期成績單;同等學力者以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代替)。 3、個人履歷(限2頁)與學術成果目錄(至多可附3篇代表著作全文)。 4、研究計畫書(須註明「研究領域-(1)教育心理學(2)課程與教學(3)教育行政與管理」,限5,000字)。 5、碩士論文:
(1)應屆畢業生經指導教授簽證後,得以碩士論文初稿替代。
(2)藝術類或應用科技類相當碩士論文之著作,得以創作、展演連同書面報告或以技術報告替代。
(3)以同等學力報考或無碩士論文者,請上傳相當碩士論文之著作。 6、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例如:審查基本資料表所列之佐證資料等)。
| 面試【佔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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