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 項目 | 審查【佔60%】
| 請將下列資料依序上傳,推薦信請列印報名完成後系統產生之專用信封袋面寄繳: 1、大學部及碩士班英文歷年成績單(應屆畢業生可免上傳最後一學期成績單)。 2、攻讀博士學位計畫書【限用英文繕打,內容須包含讀書計畫(study plan)及研究方向,以十頁為限】。 3、碩士論文:
(1)應屆畢業生經指導教授簽證後,得以碩士論文初稿替代。
(2)藝術類或應用科技類相當碩士論文之著作,得以創作、展演連同書面報告或以技術報告替代。
(3)以同等學力報考或無碩士論文者,可以研究論文三份替代。 4、其他學術表現之相關資料。 5、(寄繳)彌封英文推薦信一封。
| 面試【佔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