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金融創新產業碩士專班》 碩士班別 | 金融創新產業碩士專班 | 報考資格 | 凡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各公私立大學校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或學士班應屆畢業生;或具有入學大學碩士班同等學力。 | 本系所不招收入學大學碩士班同等學力第七條「專業領域表現具卓越成就者」。 | | 考試組別 /名額 | | 考試 項目 | 一、筆試:【佔30%】 #經濟學 二、審查【佔20%】
| 請將下列資料依序上傳: 1、大學歷年成績單(需含學業成績總名次證明;同等學力者以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代替) 2、資料審查表(需依本所格式,詳見附檔) 3、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如語言成績、證照等)
| 三、面試【佔50%】 | 總成績 計算方式 | ◎ | 經濟學成績*30%+審查成績*20%+面試成績*50%。 | | ◎ |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面試】、【經濟學】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
| 考試 費用 | 18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