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資格 | ◎ | 凡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各公私立大學校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或學士班應屆畢業生;或具有入學大學碩士班同等學力。 | ◎ | 本系所招收入學大學碩士班同等學力第七條「專業領域表現具卓越成就者」。 | ◎ | 1. 具上述資格,並具有三年(含)以上工作經驗者;或具上述資格且獲有碩士學位,並具有二年(含)以上工作經驗者。
2. 前述之「工作經驗」,依服務年資證明所載日期計算,不限定在同一機構(服兵役期間列入服務年資計算),具現職者,現職年資依取得證明計算至入學年度註冊月最後一日止〈服務年資證明格式見本簡章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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