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資格 | ◎ | 凡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各公私立大學校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或學士班應屆畢業生;或具有入學大學碩士班同等學力。 | ◎ | 本系所不招收入學大學碩士班同等學力第七條「專業領域表現具卓越成就者」。 | ◎ | 本專班僅限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任官授階執行警察任務,且取得服務機關在職進修同意(如附表服務年資證明書說明四)之現職警察人員報考。具上述資格外,另須具兩年以上(含)警察工作年資(服兵役期間不列入計算),或未滿兩年經單位主管認有選送進修必要者。年資計算自任官日起至入學年度註冊月最後一日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