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碩士班考試入學》
碩士班別 海洋環境及工程學系碩士班
報考資格
凡在教育部立案之本國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或為學士班應屆畢業生;或合於教育部法令規定具入學大學碩士班同等學力資格。
本系所不招收入學大學碩士班同等學力第七條「專業領域表現具卓越成就者」。

考試組別
/名額
(無分組)(海工及離岸風電領域聯合招生) 一般生 4 名 
考試
項目
第一階段
審查【佔30%】
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成單一PDF檔上傳:
1、大學歷年成績單(需含學業成績總名次證明,同等學力者以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代替)
2、自傳及就學計畫(A4至多5頁)
3、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第一階段成績計算方式=審查成績*30%。
第二階段
面試【佔70%】
【依第一階段成績順序至多通知前20名考生參加第二階段考試】
總成績
計算方式
審查成績*30%+面試成績*70%。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面試】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考試
費用
1300元

附註 一、【海工及離岸風電領域聯合招生】說明:
(一)由本系碩士班(簡稱海工碩)與本系「離岸風電海事工程碩士班」(簡稱離岸風電碩)聯合招生,請於報名系統取得1組海工及離岸風電領域聯合招生網路報名專用碼。
(二)考生需於報名登錄時勾選志願,分別取得本系「海工碩」與本系「離岸風電碩」之排序資格,志願至少勾選一班 ,亦可同時勾選,報名補登錄截止後即不接受任何理由修改,請審慎勾選。
(三)只勾選一項志願考生:正取生依該班總成績高低順序錄取,若有缺額,依序通知備取生遞補。
(四)同時勾選兩項志願考生:正取生同時排名於兩者,依總成績高低順序錄取;同時錄取者需於規定時間內擇一報到,若有缺額,依序通知備取生遞補。
二、本系海工碩錄取生入學後再依指導教授專業領域分組:海洋及海岸工程組、海洋環境保育組及海洋環境規劃管理及資訊組。 
系所聯絡
資訊
※電話:(07)5252000轉5060
※Email:lily1027@mail.nsysu.edu.tw
※網址:https://maev.nsys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