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 | 碩士班別 | 藝術管理與創業研究所藝文事業經營高階碩士在職專班 | | 報考資格 | | ◎ | 凡在教育部立案之本國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或學士班應屆畢業生;或合於教育部法令規定具有入學大學碩士班同等學力資格。 | | ◎ | 本系所不招收入學大學碩士班同等學力第七條「專業領域表現具卓越成就者」。 | | ◎ | 具上述資格者,尚須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三年以上(服兵役期間列入服務年資計算),不限定在同一機構;具現職者,現職年資計算至入學年度註冊月最後一日止。 | | 考試組別 /名額 | | 考試 項目 | 第一階段 | 審查【佔50%】
| 請將下列資料依序上傳: 1、本班資料審核表 2、其他有助於審查之相關資料(如工作表現傑出證明、專業資格證書或特殊事蹟、曾參加進修或相關訓練證明、相關著作或曾獲得各種績優獎項證明等) 3、線上推薦信1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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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成績計算方式=審查成績*50%。 | | 第二階段 | 面試【佔50%】 【依第一階段成績順序至多通知招生名額3倍考生參加第二階段考試】
| 總成績 計算方式 | | | ◎ |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面試】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
| 考試 費用 | 2000元 | |